【兩帶頭五整治】冷水江市紀委監(jiān)委關于2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醉駕典型案例的通報
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(guī)矩,強化警示震懾作用,深入推動全市“兩帶頭五整治”糾風防腐專項行動暨干部作風建設鞏固提升活動開展,現(xiàn)將市紀委監(jiān)委近期查處的2起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:
鐸山鎮(zhèn)財政所原副所長扈尚軍醉駕問題。2022年7月1日晚,扈尚軍飲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途經(jīng)集中加油站路段時被執(zhí)勤交警查獲。經(jīng)檢測,扈尚軍血液乙醇含量為209mg/100ml,達到醉酒駕駛標準。2022年10月,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。2023年7月,扈尚軍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。
沙塘灣街道筻溪村原黨總支委員陳代海醉駕問題。2022年6月21日,陳代海飲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途經(jīng)布溪郵政大樓地段時被市交警大隊當場查獲,經(jīng)檢測,陳代海的血液乙醇含量為169.60mg/100ml,達到醉酒駕駛標準。2022年7月,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。2022年11月,陳代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。
上述2起醉駕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少數(shù)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紀法意識淡薄,缺乏對法律法規(guī)的敬畏,對違紀違法行為心存僥幸,以身試法。當前,我市正在開展“兩帶頭五整治”糾風防腐專項行動暨干部作風建設鞏固提升活動,全市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深刻吸取教訓,帶頭遵紀守法,牢固樹立“開車不喝酒、喝酒不開車”意識,切勿心存僥幸、切勿以身試法、切勿酒后開車。
責編:康玉潔
一審:熊敏
二審:羅曦
三審:朱憲章
來源:清廉銻都